GOJEK:锡市开展烧烤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整治行动

2019-03-20 16:38:02 草原明珠锡林浩特

为加强锡林浩特市烧烤服务业油烟整治工作,提高空气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锡林浩特市开展烧烤服务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3月18日,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同市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多家烧烤商铺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

 

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针对烧烤餐饮业店外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以及油烟污染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占道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摊点依法整治或取缔;督促烧烤服务单位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并进行环保监测。现场向烧烤餐饮业主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要求其切实遵守并执行餐饮服务经营者“三必须三禁止”、露天烧烤“两必须三严禁”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巡查这些烧烤店面过程中,对他们进行排查,排查中发现的如不限期整改。会对烧烤店家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者警告,如果持续不整改,会进行行政处罚。如果露天烧烤有占道行为,暂扣物品或者对商铺进行处罚。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规范、整治、总结四个阶段,自3月10日宣传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餐饮服务经营者“三必须三禁止”

三必须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投入生产运营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备案。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投入生产运营前必须经物业同意后设立专用烟道。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投入生产运营前必须安装专用油烟净化器,排风设施采取降噪措施,油烟、噪声达标排放。


三禁止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开设餐饮服务项目。

 

禁止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开设餐饮服务项目。

 

禁止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露天烧烤“两必须三严禁

两必须:

持有合法经营手续的烧烤经营商户:

必须实施店内烧烤,不得店外占道摆桌。

必须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和环保专用炉具,不得向外直排。


三严禁: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区范围内从事露天烧烤经营。

 

严禁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盲道、公共场地、广场、园林等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

 

严禁占用住宅小区内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和相关场所进行露天烧烤。

从今年开始,原则上不再审批不符合条件的新增烧烤经营单位。即日起,市城市管理局将联合环保、市场监督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罚款、没收烧烤炉具并予以取缔。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以上内容摘自《中国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