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JEK:记者二探潍坊烧烤店 只为查明是否油烟污染

2019-03-21 14:14:49 潍坊新闻在线

3月14日,潍坊城管执法支队做客《党风政风行风在线》节目,市民通过微信反映,潍城区鲁发名城中心街两家火锅店,晚上6点至8点时间段,烧烤油烟较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要求执法人员实地查看。潍坊电台融媒体记者报道:

记者跟随潍城区城管执法人员,在鲁发名城中心街的路西侧,找到市民所反映的两家火锅店。发现,两家火锅店为居民楼的沿街商铺,均以火锅为主营业务,并提供烧烤菜品。潍城区城管执法人员在两家店内查看了其使用的专用烧烤炉具,并仔细查看了油烟通道和排烟出口。

记者看到,两家火锅店的排烟出口分别安装在店前和店后,排烟管道的出口处都没有出现油渍遗留的情况,只能看出轻微的烟渍痕迹。


3月14日晚上7点,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再次到达现场,进行查看,火锅店正常经营,烧烤炉的油烟净化设备态正常运行,油烟净化效果理想,没有发现“烧烤油烟大”的情况。

 

现场还发现,火锅店因经营业务,需要提前燃烧火锅用木炭,在点火初期会出现少量烟尘情况,不会造成严重污染。


3月18日晚7点左右,记者又一次来到鲁发名城,查看火锅店烧烤排烟情况,其中一家火锅店的排烟口有烟雾排出,至晚上8点,并未发现较浓烟雾排出情况。潍城区城管执法人员观看记者暗访的视频后说:排烟情况基本与3月14日当天检查情况相同,属于允许的范围。

 

另外,潍城区城管执法人员已告知该火锅店主,增加排烟出口高度,避免影响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生活。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气筒最低排放高度规定,油烟排气筒排放高度应高于排气筒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顶1.5m。且排气口不得朝向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如果饮食业单位排气筒出口周围20m半径范围内有高于排气筒出口的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时,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规定为:小型餐饮单位每立方米1.0毫克,中型餐饮单位每立方米0.8毫克、大型餐饮单位每立方米0.5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