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唐河将严查餐饮油烟污染
为深入推进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有效遏制违法排放油烟污染环境的行为,积极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一个清鲜宜人的居住环境。唐河县城管局加强对辖区内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把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治理餐饮油烟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治理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工作时限,确保工作有序快速推进。同时要求每个中队对各自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任务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大宣传,提高意识。通过车载喇叭播报、执法人员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意义、政策和要求,加大对油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餐饮油烟治理的积极性。已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出动执法车辆200余台次,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广大市民群众及经营业主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明显提高。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治理。对城区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按“一户一档”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工作台帐,督促安装油烟净化器,并禁止散煤燃烧行为管理,各中队加强日常巡查,并对已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范使用。对拒不改正,污染扰民严重的餐饮单位,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形成震慑。治理餐饮油烟领导小组对城区内的各餐饮单位管理情况实时跟踪,并定期发布督查通报情况,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18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