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杰GOJEK:【头条】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请看这七大实招!

2019-07-17 10:27:15 高品高安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贯彻落实高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确保完成2019年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我市将开展七项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



       市住建局将对城区内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合账,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工地依法进行查处。城区内在建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且密闭无撒漏、工地渣土料堆100%覆盖、土方作业100%洒水降尘、出入口和场内主要施工道路100%硬化、暂不开发场地100%覆盖或绿化)要求,规范设置围挡、雾炮等喷淋降尘设施以及车辆冲洗平台、沉淀池等设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围挡外5米范围内由施工工地业主负责洒水降尘保洁。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要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必须采取绿化等工程性防尘措施。同时,有关部门将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对城区内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住建部门联网,实施远程监管。


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活动


       市城管局将对城市建成区内所有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必须在2019年7月30日前全部安装到位;对拒不安装的一律采取断电停业整顿措施;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会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餐饮经营单位要定期进行清理维护,确保油烟净化装置稳定运行。在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并没收露天烧烤工具,建成区内餐饮业一律不能使用高污染燃料。市城管局与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不定期开展抽查,并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



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整治活动



      相关职能单位及时清理城区道路两旁建筑垃圾,对道路进行洒水作业。全面加强国、省道及高新园区道路保洁及养护管理,保持路面洁净,及时修复破损,及时清理运输车辆撒漏物料。实行工地运输车辆标准化管理,设置“自动冲洗+人工清洗”平台,未清洗干净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准驶出工地、不得进入城市建成区;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公路上所有车辆装载的渣土、陶瓷原料、砂砾、石料等材料不得超过车厢栏板,必须采用篷布覆盖严实等措施。


开展城市建成区裸土覆绿专项整治活动





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区及周边闲置及裸露土地进行全面排查,按有关要求全面进行绿化或覆盖;对前期已经覆盖的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覆盖后有破损的要及时更换维护。对违规设置的砂石堆场,一律清除并进行绿化。

开展“城区洗城”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全员动员、全面参与、全城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推动“洗城行动”深入开展。街道社区落实网络化管理,实行门前包干制,全面清洗道路街面、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沉。加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对城区主次干道采取“一吸二冲三洗四收五扫”的五步法作业模式进行清扫。发生污染天气时,将进一步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洒水车、真空吸尘车、多功能抑尘车等做到“人歇车不歇”。加大城市雾炮车辆资金投入,增加雾炮车数量,增加雾炮车降尘作业密度和频次,降低空气中颗粒物浓度,保证环境空气质量。


开展黑烟车专项整治活动



进一步完善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与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联网建设,确保排放检验数据实时、稳定传输;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不得上路。在进入城市主要道口和高排放车辆通过的主要路口,安装最少4套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建设。


开展城区周边企业废气污染专项整治活动


      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对高新园区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进行检查,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涉气企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在即将启动的七大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将严格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治理、项目带动、限期完成”整治原则,切实减少各种空气污染物排放,实现PM2.5的年平均浓度控制在37.83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332天,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