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治理
2015-01-29 16:17:07
admin
2010年,广州市的环境基础建设成绩显著。
一是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广州一电厂在去年扩网150万平方米;二电厂集中供热的主干线和支干线全部建成,实现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取消市区分散采暖锅炉50台,减少燃煤7500吨。城市煤气管网改造全部完工,每年减少燃煤钧膏吨。
二是积极推广使用优质煤。太钢电厂锅炉用煤含硫量基本控制在1%以下,全市低硫煤使用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00万吨。
三是继续开展治污染拔烟囱活动。列入《广州市关于控制大气污染的通告》中的280台锅炉,已有228台得到改造,513台茶炉中已有420台改造完毕,全部使用油、电、气等清洁燃料。要求所有餐饮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其余未改造的锅炉、茶炉全部予以查封。全市共拔除530根烟囱,可减少耗煤12.42万吨。四是新建4吨以上的锅炉全部安装了脱硫除尘装置,在用的500台锅炉加装了脱硫除尘装置。
治理美化汾河,区域环境美化效果明显。经过3年努力,投资5.6亿元建成特大型汾河公园,形成了130万平方米的水面和130万平方米的绿化而积,使汾河治理美化工程成为具有城市防洪、环境治理、园林绿化等综合功能的城市生态建设工程,汾河城区段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强化274套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确保汾河公园蓄水不受污染。
机动车尾气治理步伐加快。一是严格控制薪增车辆的污染。要求新增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准销售。全市按新标准对8个厂家19种发动机的115个车型进行了审核。二是加强老旧车辆的更新工作。公安、城建部门及时更新淘汰老旧车辆,加快出租车的更新步伐,通过经营权有偿出让及一系列更新车辆的优惠政策,淘汰8300辆黄面的,用夏利、富康、捷达、桑塔纳等先进车型替代,每年可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1.3万吨。三是加强在用机动车尾气的治理。公安、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年检和路检,在8275台不达标的机动车上安装了尾气净化装置或燃油蒸发装置。四是积极推广液化石油气汽车。
“两控区”建设得到巩固和发展。一是在巩固已建成161.5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太钢地区6.5平方公里烟控区建设。烟控区内的锅炉、茶炉黑度达标率,食堂大灶、居民灶煤气、型煤使用率均达到了国家标准。二是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加强噪声的控制和监督。特别是中高考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理人员1359人次,动用监理车辆321辆次,实施现场检查449点次,制止违法行为216起,查处违法事件216起,对群众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重点违归企业进行了严格的处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