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杰GOJEK:油烟直排拒不改正?停业整顿没商量!

2019-11-13 17:16:46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直到上了封条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你们是‘来真的’!”


    说这话的是嵊州小吃的老板,他经营的这家小吃店位于人流密集的义亭镇综合市场附近。

  “来来回回都说了多少遍了?!说好的整改一拖再拖。”

    说这话的是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亭大队一名执法队员,面对小吃店老板一直以来的“耍赖”行为,今天终于有了治本之策。

说起来,他们的矛盾缘起于“油烟净化”。


    什么是油烟净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嵊州小吃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现场


     毫无疑问,嵊州小吃是浙江小吃届的“巨头”,虽然其菜品多以蒸、煮为主,但不乏一些小炒在烹饪过程中产生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同样“毫无疑问”。小吃店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可处五千元到五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正好,他撞上了“枪口”。

源头治理  最严管控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执法人员的本职。一直以来,市执法局义亭大队全面开展辖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对拒不整改的或逾期未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停业整顿,确保需安装单位安装率100%。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点,积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行油烟检测,为餐饮油烟类案件办理提供依据。

    近日,义亭大队联合镇食安办、市场监管义亭所开展餐饮单位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发现15处安全隐患,开具通知书6家,关停一家,后续检查人员将对隐患进行跟踪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