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杰GOJEK:威海市发布《饮食油烟污染奖励办法》举报最高可获300元
11月12日,记者从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了严肃查处餐饮油烟污染行为,提高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日前,我市制定了《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奖金奖励的方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
《办法》规定,查处违法行为和奖励举报均实行属地管理,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登录相关官方网站以及来信、来访或其他方式举报违法行为。举报案件经相关执法部门查实立案后,将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协查程度和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01举报露天烧烤 奖励100元
其中,举报在禁止露天经营的区域和时段内从事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露天经营大排档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露天经营大排档提供场地的,或者在其他区域内从事烧烤未按照规定使用无烟烧烤炉具的,以及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的,可获100元奖励。
02举报住宅楼违建扩建 奖励200元
举报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以及异味、废气的饮食业经营项目的;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可获200元奖励。
03举报未安装净化设备 奖励300元
举报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可获300元奖励。
“对同一违法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被举报方有多项违法行为的,按奖金最高项进行奖励。违法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被举报人再次涉嫌违法的,举报人可以继续举报,并再次获得奖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若举报人没有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基本违法事实,或举报人举报前违法行为已由执法部门立案或者已经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况,举报人将不能获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