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杰GOJEK:注意:3月1日始!整治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及餐饮行业油烟排放
2020-02-28 16:06:47
资溪发布
自2020年3月1日起,资溪县将全面开展城区人行道上未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城区餐饮行业未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排放不达标整治。
1 、人行道上的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整治
1、人行道上的车辆停放,必须在统一规划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顺向停放、按位停放;严禁压线、逆向等不按规定停放。
2、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停放点或已划定的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停放时,车头方向保持一致(车头一致朝向马路)、整体划一,车身不得占压盲道。
3、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道路上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禁止在停车泊位上设置障碍。
4、对不按规定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所有车辆,城管局将一律先行强制拖移暂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2、餐饮行业油烟排放问题整治
1、凡在资溪县城区从事餐饮业的经营户必须持有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经营场所内有固定的厨房、且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经营户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责令停业整改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立案处理。
2、在县城区从事餐饮业但无固定的厨房、且油烟直排室外的经营户,责令限期进店经营,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进店的将依法予以取缔。
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