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杰GOJEK:易县大力度开展省控监测点重点区域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及省、市、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运行管理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易县“走遍保定”生态文明教育实践行动,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易县大力度开展省控监测点重点区域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印发《易县2个省控监测点重点区域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工作步骤。此次省控监测点重点区域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预计3个月时间,共分三个阶段。调查摸底阶段(5月10日-5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31日)、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8月10日)。
整治范围。生态环境局、国税局2个省控监测点重点区域,共涉及31个行政村、9个社区。其中:城管处10个行政村和9个社区、易州镇18个行政村、高陌乡1个行政村、梁格庄镇1个行政村、白马乡1个行政村。
整治对象。省控点重点区域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加油站(点)、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食堂,商超、宾馆、饭店、小餐饮,熟食生产加工及小作坊。
整治任务。加强现有治理对象油烟污染整治: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对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依法实施取缔;禁止在省控点重点区域内露天烧烤;依法整治或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
整治标准。(1)所有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2)在餐饮业单位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的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3)所有餐饮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