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杰GOJEK:环保在行动丨要“美味”,不要“油烟味”,廿三里街道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行动
民以食为天,美味佳肴,人人皆爱。随着城市餐饮业的迅猛发展,餐饮油烟的无序排放不仅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还对环境造成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成了市民头疼的问题。
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保障良好的居住环境,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廿三里大队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全力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行动。
一、加强宣传
为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整治的氛围,廿三里大队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耐心向商户讲解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餐饮油烟净化的相关政策规定,引导商户自觉抵制不规范餐饮油烟排放经营行为。
二、提前介入
廿三里大队提前介入,实现源头管理、精准治理。针对新增餐饮油烟的商户,上门指导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针对未设立配套专用烟道的东望福邸、东望悦府等新开楼盘,2020年10月12日,廿三里大队积极主动进行事前告知服务,提前向商铺门店发放和张贴了100余份温馨告知书,告知商铺各业主、经营户不得在未设立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楼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
同时,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要求物业公司担负管理职责,第一时间告知商铺业主和经营户是否可以开设餐饮场所;对不顾提醒、在不符合要求的商铺进行餐饮场所装修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
三、常态检查
廿三里大队采取集中整治、定时和不定时执法相结合的形式,对辖区内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油烟净化设施未安装已安装未正常使用、未及时清洗维护等问题进行逐一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责令商家立即整改,从严查处各类油烟超标排放行为。
四、联合执法
廿三里大队将与市场监管所建立联动机制,对在不符合开设条件而强行开设餐饮项目的、不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下一步,廿三里大队将继续加强源头管控,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餐饮油烟的整治力度,减少大气环境污染,给居民创造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