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发布环境维护十大案例 餐饮污染受关注
昨天,江苏省高院发布了最近两年来,全省法院审结的10件环境维护典型案例,其中有两起都和餐饮油烟污染有关。据南京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引见,随着城市的开展,餐饮业污染扰民问题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从近年统计的环保投诉数据来看,餐饮投诉占环境类投诉的10%左右,主要是中小型餐饮企业。案例1酒店油烟污染,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居民状告环保局2010年,家住镇江新区一小区业主贾先生家楼下,开了一家酒店。酒店的油烟排污口离他家的窗户间隔只要2米。贾先生以为酒店排放的油烟和空调外机排放的气体,影响了他家的生活。可每次找到酒店老板,酒店老板都指着墙上挂的环保验收答应称,酒店没有任何问题。一怒之下,贾先生把批准酒店环保答应的镇江新区环保分局告上法院,请求其撤销此前的审批答应。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为,贾先生的房子与楼下的酒店为相邻关系,酒店的油烟排污口与贾先生北窗户间隔为2m,与环境维护部颁发的部门标准性文件规则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间隔不应小于20m的请求相差甚远,环保分局的审批行为显然不契合该标准。法院判决,请求镇江新区环保分局撤销此前对酒店的环保审批答应。法官点评:相似住宅小区内开设饭店,虽经环保行政主管机关审核,取得了环保审核注销,但业主以为该饭店影响到其寓居环境的,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环保部门撤销此前的审批答应。酒店必需安装油烟净化器,案例2楼下餐饮油烟污染,居民状告物业公司2010年7月,南京荣程物业公司先后将六合某小区四间门面房分别出租给个体户运营餐饮。门面房位于业主陈先生房屋楼下,其中一家餐馆排油烟口紧邻他家阳台窗户。后来,陈先生告发后,六合环保部门认定相关餐馆油烟扰民,油污污染小区环境,责令物业公司增强管理和整改。陈先生又到法院打官司,请求物业公司和三位餐馆老板共同承当肉体损伤赔偿。南京市中院审理后,认定荣程物业公司将其管理的门面房出租给人开餐馆,听任油烟、污水扰民事情发作,损伤了相邻居民的权益。判决物业公司10日内扫除餐馆的油烟阻碍,并赔偿陈先生肉体损伤安慰金3000元。 法官点评:物业公司出租门面房并允许门面房承租人从事餐饮运营,对餐饮运营产生的油烟、污水等污染未予正常管理,长期影响相邻物业权益人日常寓居生活环境,损害其环境权益。其他案例企业违规填埋有害物质环保官员渎职获刑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镇江新区境内的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镇江高鹏药业有限公司以及镇江新区福盛化工有限公司等单位,先后屡次将有害废物酸渣、废酸水等,非法倾倒在镇江新区甸上村废弃的仲家宕口内。而时任镇江市环保局新区环保分局局长的道路、副局长徐耀平、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宝林,以及镇江市固体有害废物管理中心主任丁春生等4人,在工作中发现了这些企业非法倾倒的有害物质后,不按规则处置,而且对相关企业监管渎职。案发后,镇江当地检察院以环境监管渎职罪向当地法院公诉道路、张宝林、丁春生犯环境监管渎职罪。后来,镇江当地法院审理后认定,道路、张宝林、犯环境监管渎职罪,判刑1年。丁春生同样罪名,获刑1年缓刑1年。除了以上三个案例外,昨日省高院还发布了化工企业排污招致养殖场鱼死亡遭索赔、景区管委会违规占用林地被请求异地造林,以及走私购置固体废物等环境维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