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JEK:小区餐饮油烟扰民如何破局?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餐饮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么多的餐饮单位给市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产生的油烟污染也成为群众投诉和空气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
小小油烟不仅扰民,还影响社会和谐破坏空气质量,影响宜居城市建设,等等等等。。。
什么是大问题呢?就是小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量变到质变后,就成大问题了嘛!
因此——《有话直说》栏目记者历时近八个月时间对该问题进行深度调查———看看小区餐饮油烟扰民如何破局? !
回顾去年6月,市区下吕浦一小区住户集体投诉沿街餐饮店油烟扰民的事件,引起了记者的格外关注。据介绍,该小区的沿街餐饮店多达20多家,就餐高峰时,小区便笼罩在油烟之中,如同“仙境”。
温州市鹿城区下吕浦琴音组团住户:就是油烟很浓很浓、很臭,我们下午三、四点钟 ,窗户全部是关着的,温州市鹿城区下吕浦棋艺组团住户:排烟通道要做起来的 要专用的 现在都没有。
据住户们反映,部分餐饮店的油烟还存在直排现象,有些也就靠几台风扇来排烟。住户们担心,长此以往会对身体造成影响。她们也曾向相关部门投诉,但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汇中队中队长 李荣金:
市场监管局现在去批《营业执照》
没有前置了 你去审批 他都批给你
导致什么呢 我们现在很被动
比如说这家店 我把它查了
查了以后把它关掉了
店主把面转让了
下一个店主他去把《营业执照》
申请过来 又开起来
有的人以为我们店还没开
执法中队好像来敲诈我一样
我们其实是提前告诉他 你不要开
开了你损失更大 但是他会说
我转让过来 我也花了不少钱
你政府不让我开
你《营业执照》不要批给我
无独有偶,去年10月市区下吕浦王子花苑内新开了一家私房菜馆。而从那时起,私房菜馆排放的油烟就一直困扰着小区住户。虽说油烟排放检测为合格,但住户们仍然不堪其扰。
温州保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王子花苑物业管理处经理 李龙希:
如果你物业处理不了
那我物业费不会给你
把事情处理完 我楼上没油烟
你过来收物业费
面对小区住户的不断投诉,该私房菜馆的经营户也有一肚子“委屈”。
温州市鹿城区米芳私房菜馆经营户 朱女士:
没营业执照我也不会开的
他说你这里会批下来的
我去鹿城区审批中心问了
问了证会批下来 我才弄的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汇中队 张克:
《大气污染防治法》
里面有这个规定的
就是说2016年1月1号实施
以后开餐饮店
你这幢楼没有专用烟道的话
你是不准开设餐饮店的
但是有没有专用烟道的话
你市场监管部门里面
他们确实是不知道的
温州市鹿城区米芳私房菜馆经营户 朱女士:
那我也不懂嘛
我报《营业执照》就报餐饮店
他就批给我了是吧
你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都批给我了
我为什么不能做
原来真正的原因就在这里!
据了解,原先开设餐饮店之前必须先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等,在其油烟排放达标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然而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国家“先照后证”的重大改革,餐饮单位申请《营业执照》不再增设前置条件。再加上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造成大多数餐饮单位,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情况下得以开业,导致餐饮业的油烟污染无法从“源头”上得到控制,给后续执法工作加大了难度。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叶青山:
现在餐饮这块由原来的
《建设项目环境报告表》审批
改为登记表的备案制度
餐饮业主可以直接在
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网址上
自主登记申报就可以了
职能部门去现场检查以后
如果发现它是不符合地点选址的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相应查处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汇中队中队长 李荣金:
纯粹按这个《大气污染防治法》
法律条款去走的话
那作为我们来说 我们去执行
对整个经济 对商业
对这个行业影响很大
这个牵涉到社会稳定
我一直建议温州可以立法
但是我们不突破上位法的前提下
根据我们的实际 定一个标准
定一个规范
根据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也就是说,小区内若没有设立专用烟道是不能开设餐饮店的。那就意味着温州多数餐饮店将面临关停。
温州市民A
哇 那还吃什么 自己天天做饭吃吗
那会带来很多不便吧
温州市民B
不符合规定的让他整改
然后拒不整改的就让他关门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五马中队 执法人员:
房子建好了
就有公共烟道的小区很少的
基本上没有的 他们要开店
以前要装修 要到我们这边
审批店招 我们就问他
你是开什么店 如果开餐饮店
我们就马上通知他
你这里不适合开的
因为你这里不具备条件
由于缺乏餐饮行业建设的指导性规划,大多数餐饮店都选址在居民密集区域,加上这些小区在开发建设时基本都没有规划餐饮功能,也就没有设置专用排烟通道。
而根据2015年4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餐饮场所产生的油烟应当通过专门的内置或者结合建筑主体外墙设置的烟道高空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因此多数餐饮店不得已只能往小区内排烟。
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副会长 叶维坚:
开发商都是进行前置的设计
由于没有考虑到烟道和隔油池的
功能设计 所以说老的小区
往往是缺乏的
那么新的楼盘一般说开发商
在规划的时候
都会考虑到排烟通道
在市区株柏公寓就有这么一家餐饮店,因为小区原先未配备专用烟道,经营户曾试图在小区居民楼主体外墙上加装排烟管道,以达到高空排放的目的,但因涉及《物权法》需征得整座楼道住户的同意,难度可想而知。
温州市鹿城区株柏公寓掌新王面煲馆经营户 周女士:
就是要我这边的住户 要签字
温州市业主委员会协会会长
蒋成富:
油烟排到小区里面
对业主的身体各方面都不好
这个烟囱应该要给她搞
我们小区业主也需要
这种商户来帮我们服务
然而即便加装了排烟管道,周边的住户仍然苦不堪言,投诉依旧接连不断。前不久,瓯海壹品国际小区的黄建酒家就因此被责令整改。而瓯海南越锦园的金林饭店尚未开业就遭到了小区住户的集体投诉。住户们甚至质疑,该饭店的《营业执照》是如何审批下来的?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工作人员:
这个政策一直在变 最多跑一次
现在是形式审查
什么叫形式审查
就是你材料齐全 我就给你办
这省里有文件的
我们不可能门槛设起来
设起来别人又投诉
所以这个人很难做的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梧田中队 许加义:
一些经营老板以为
那个营业执照批出来以后
什么事情接下来都可以做了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南越锦园住户
倪先生:
他这里租给经营饭店
它今后的油烟、污水
肯定都是满地上
还有空气里面都造成污染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梧田中队 许加义:
这就存在很大的矛盾
因为老百姓生活的话
还是需要这种店在旁边
另一方面楼上的住户
闻到这些烟味确实是很难受的
餐饮店开了被我们关闭了以后
新进来的店主往往还是开餐饮店的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张秀平:
《行政许可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两个都是法律
没有级别高低之称
如果有级别高低之称
那是下位法要参照上位法
但是两个法是一致的
是同等权力
据悉,目前温州地区有登记在册的大小餐饮单位76000多家。市场监管部门为提高审批服务效能,由原先的“重审批轻监管”逐步向“宽准入重监管”方向稳步推进。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分局副局长 姜健:
餐饮登记是按照餐饮的安全
从餐饮管理的角度登记
并不是说从大气污染这个角度
实际上这个东西也很好解决
如果我们批了以后
如果他违反了这个东西
那么你相关职能部门那么你去监管
另据相关资料显示,餐饮油烟对大气污染的“贡献率”超过10%。研究分析表明,在餐饮油烟中检测到的成分至少有200多种,而温州市区没有大型工业企业,大气主要污染物除了机动车尾气外,就是餐饮油烟。记者注意到,去年至今仅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接到有关小区餐饮店油烟扰民的投诉多达3100多件,经查大部分属于油烟直排。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麻丽微:
原先的话 我们通过“先证后照”
这个流程的话
我们可以最终控制
这个油烟污染的餐饮单位
现在监管当中碰到的问题就是
餐饮这块的环评全部取消掉了
不需要环评了
那么现在是怎么样呢
就是在线备案了
这个监管带来的难度就很大
目前我们对餐饮业的监管
通常是通过两块内容去监管的
一块是油烟排放的监管
一块是污水排放的监管
我们可能是治标不治本
这样的话 我们还是需要
几家主管单位坐下来
把这个还要协调一下
餐饮业涉及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但长期以来,各管理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及有效的联合监管机制。对于餐饮业带来的油烟污染,行政执法部门最后演变成了“单打独斗”,难以从反复而又不间断的执法消耗当中“突围”,而同时又缺乏行政强制手段,使得油烟扰民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系主任 毛毅坚:
这里面又面临一个
无法解决的困境
我觉得我们的市场监管部门
在办《营业执照》的时候
可以对相关餐饮的开办者
做一个温馨提醒
我们相关的职能部门
还有我们的市委市政府
能不能进行调研
比如对餐饮行业进行分类处理
然后根据不同分类
比如行政审批 比如行政管理
比如说行政处罚
然后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
我认为问题不可怕
只要我们面对困难
方法总比问题多
问题越早介入 管理成本越小
需要借鉴 目前,上海、杭州等地区制定出了餐饮经营单位分类治理的方案,这对温州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我们有理由期待,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起餐饮业的发展,科学规划餐饮业发展布局,将市级餐饮业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当中,建立布局合理、便民高效、绿色环保的现代化餐饮服务体系,让餐饮油烟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